羅:3:21
信靠耶穌乃得稱義
羅:3:21
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
羅:3:22
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
羅:3:23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羅:3:24
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
羅:3:25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
羅:3:26
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