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5:21論發怒
太:5:21「你們聽過,古人曾被禁戒:『不可殺人;殺人的應受裁判。』
太:5:22但是我告訴你們,向弟兄動怒的,也應受裁判;罵弟兄為『廢物』的,得上法庭;罵弟兄為『蠢東西』的,逃不了地獄的火刑。
太:5:23因此,你在祭壇前要獻供物給上帝的時候,要是想起有弟兄對你不滿,
太:5:24你就該把供物留在祭壇前,立刻去跟他和解,然後再回來把供物獻給上帝。
太:5:25「假如有人要控告你,把你拉上法庭,你該趁著還沒有到法庭之前跟他和解。不然,等到進了法庭,他就要把你交給法官,法官把你交給法警,關進監獄。
太:5:26我告訴你,你得坐牢,等到你繳清罰款的最後一文錢。」
太:5:27論姦淫
太:5:27「你們聽過古時候有這樣的教訓說:『不可姦淫。』
太:5:28但是我告訴你們,看見婦女而生邪念的,已在心裏姦污她了。
太:5:29假如你的右眼使你犯罪,把它挖出來,扔掉!損失身體的一部分比整個身體陷入地獄要好得多。
太:5:30假如你的右手使你犯罪,把它砍下來,扔掉!損失肢體之一比整個身體下地獄要好得多。」
太:5:31論休妻
太:5:31「又有這樣的教訓說:『凡要休棄妻子的,必須寫休書給她。』
太:5:32但是我告訴你們,除非妻子不貞,丈夫不能休棄她。因為,要是妻子再嫁,他等於使妻子犯了姦淫;而娶她的男人也算犯了姦淫。」
太:5:33論發誓
太:5:33「你們又聽過古人的教訓說:『不可違背誓言;在主面前所發的誓必須履行。』
太:5:34但是我告訴你們,你們根本不可以發誓。不可指天發誓,因為天是上帝的寶座;
太:5:35不可指地發誓,因為地是上帝的腳凳;也不可指著耶路撒冷發誓,因為它是大君王的城;
太:5:36甚至不可指著自己的頭發誓,因為你無法使自己的一根頭髮變黑或變白。
太:5:37你們說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再多說便是出於那邪惡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