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5:5
賠償
民:5:5
上主告訴摩西,
民:5:6
要以色列人遵行以下的指示:如果有人對上主不忠,犯錯誤得罪了某人,
民:5:7
他必須承認自己的過錯,把所虧欠的全數還給他所得罪的人,另外再加上五分之一。
民:5:8
倘若那人已經死了,又沒有可收受賠償的近親,他就要把錢獻給上主,歸祭司使用。這項賠償是在禮儀上所需的贖罪羊之外另外加上的。
民:5:9
每一個以色列人給上主的特別奉獻都要歸給替他們奉獻的祭司。
民:5:10
每一個祭司要把帶到他面前的祭物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