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5:38論報復
太:5:38「你們聽過有這樣的教訓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太:5:39但是我告訴你們,不可向欺負你們的人報復。
太:5:40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讓他打吧!有人拉你上法庭,要你的內衣,連外衣也給他吧!
太:5:41假如有人強迫你替他背行李走一里路,跟他走兩里吧!
太:5:42有人向你要東西,就給他;有人向你借些甚麼,就借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