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5:27 | 論姦淫 |
| 太:5:27 | 「你們聽過古時候有這樣的教訓說:『不可姦淫。』 |
| 太:5:28 | 但是我告訴你們,看見婦女而生邪念的,已在心裏姦污她了。 |
| 太:5:29 | 假如你的右眼使你犯罪,把它挖出來,扔掉!損失身體的一部分比整個身體陷入地獄要好得多。 |
| 太:5:30 | 假如你的右手使你犯罪,把它砍下來,扔掉!損失肢體之一比整個身體下地獄要好得多。」 |
| 太:5:31 | 論休妻 |
| 太:5:31 | 「又有這樣的教訓說:『凡要休棄妻子的,必須寫休書給她。』 |
| 太:5:32 | 但是我告訴你們,除非妻子不貞,丈夫不能休棄她。因為,要是妻子再嫁,他等於使妻子犯了姦淫;而娶她的男人也算犯了姦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