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12:8宣認基督
路:12:8「我告訴你們,凡在人面前認我的,人子在上帝的天使面前也要認他;
路:12:9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人子在上帝的天使面前也不認他。
路:12:10「說話冒犯人子的,可以蒙赦免;只是褻瀆聖靈的,不能蒙赦免。
路:12:11「人家把你們帶上會堂,或是帶到官長或統治者面前受審問的時候,你們不用擔心要怎樣為自己辯護,或是要說些甚麼話;
路:12:12因為在那時候,聖靈會指示你們該說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