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27:26頭胎的牲畜,無論是牛或羊,已經歸屬上主,所以人不可再把牠當自願祭獻上。
利:27:27如果那頭胎是不潔淨的牲畜,他可以按照原價加五分之一贖回;如果不贖回,可按照規定的價錢賣給別人。
利:27:28那無條件獻給上主的東西,無論是人、牲畜,或土地,都不可賣給別人,也不能贖回,要永遠歸屬上主。
利:27:29就是連無條件獻給上主的人也不能贖回,必須處死。
利:27:30土地所出產的,無論是榖物或果實,十分之一屬於上主;這是聖化歸主的。
利:27:31如果有人想贖回,必須按規定價錢再加上五分之一付清。
利:27:32每十隻牲畜有一隻是上主的。每算到第十隻,那一隻就是上主的。
利:27:33主人不可調換,把壞的選出來奉獻,也不可用別的牲畜替代。如果他用另一隻替代,兩隻都歸屬上主,不得贖回。
利:27:34這些條例是上主在西奈山交給摩西向以色列人頒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