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27:14 | 人獻房子給上主的時候,要由祭司按照房子的好壞估價,他估定多少就是多少。 |
利:27:15 | 奉獻的人將來若想贖回那房子,必須付出原價,再加上五分之一。 |
利:27:16 | 如果有人把所繼承的一部分土地獻給上主,要由祭司按照那份土地的播種量來估價,可撒二十公斤大麥種的土地值十塊銀子。 |
利:27:17 | 如果他是禧年後立刻奉獻的,就要按照估定的價格付清。 |
利:27:18 | 如果他是在禧年以後奉獻的,祭司要按照從那時起到下一個禧年之間所剩的年數估價減值。 |
利:27:19 | 那人若想贖回那土地,必須付出原價,再加上五分之一,土地才歸給他。 |
利:27:20 | 如果他不先向上主贖回那土地,就把土地轉賣給別人,他就失去了贖回那土地的權利。 |
利:27:21 | 到了下一個禧年,那土地要成為上主永久的產業,歸屬祭司。 |
利:27:22 | 如果有人把買來的土地獻給上主, |
利:27:23 | 要由祭司按照從那時起到下一個禧年之間所剩的年數估價;他必須當天付出價錢,錢要歸上主。 |
利:27:24 | 到了禧年,土地要歸還原主或他的後代。 |
利:27:25 | 所有的價錢都要按照聖所規定的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