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22:1賠償的條例
出:22:1「如果有人偷了一頭牛或一隻羊,無論是宰了,是賣了,他必須拿五牛賠一牛,四羊賠一羊。
出:22:2他必須償還所偷的。他若一無所有,就得被賣為奴,來償還他所偷的。如果被偷的牛,或驢,或羊被發現時還活著,他就得加倍償還。「如果有人夜間破門進入別人的家,給發現了、被殺死,那殺他的人無罪;事情若發生在白天,殺他的人就有罪。
出:22:3
出:22:4
出:22:5「如果有人在田裏或葡萄園牧放牛羊,讓牲畜到別人田裏吃了穀物,他必須拿自己田裏出產的穀物或葡萄賠償別人的損失。
出:22:6「如果有人在自己田裏燒荊棘,點燃的火燒到別人田裏去,把別人未收割或割下的農作物燒毀了,他必須賠償人家的損失。
出:22:7「如果有人受託保管別人的錢或貴重物品,被竊賊從家裏偷走,竊賊被抓到的話,必須加倍償還;
出:22:8竊賊若抓不到,受託人必須到敬拜的場所發誓,表示他沒有竊取別人所付託的財物。
出:22:9「任何有關財產糾紛的案件,無論涉及牛、羊、驢、衣服,或其他遺失的東西,爭執的雙方都要到敬拜的場所去。上帝判定有罪的一方必須加倍償還對方。
出:22:10「如果有人受託看管別人的驢、牛、羊,或其他牲畜,牲畜若有死傷,或被搶走,卻沒有證人,
出:22:11受託人必須到敬拜的場所發誓,表示他沒有偷物主的牲畜。這樣,物主就得接受損失,受託人不必賠償。
出:22:12如果牲畜是被偷的,受託人必須賠償物主。
出:22:13牲畜若被野獸撕碎,受託人必須把殘骸碎骨帶來作為證據;他不必賠償。
出:22:14「如果有人向別人借用牲畜,這牲畜在物主不在時或傷或死,借用的人必須賠償;
出:22:15物主若在場,就不必賠償。如果牲畜是租用的,損失由租金抵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