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20:1十誡
出:20:1上帝作了以下的指示:
出:20:2「我是上主─你的上帝;我曾經領你從被奴役之地埃及出來。
出:20:3「我以外,不可敬拜別的神明。
出:20:4「不可為自己造任何偶像;也不可仿造天上、地上,或地底下水中的任何形像。
出:20:5不可向任何偶像跪拜,因為我是上主─你的上帝;我絕不容忍跟我對立的神明。恨惡我的人,我要懲罰他們,甚至到三、四代的子孫。
出:20:6但愛我、遵守我命令的人,我要以慈愛待他們,甚至到千代子孫。
出:20:7「不可濫用我的名;凡濫用我名的人,我─上主、你的上帝一定懲罰他。
出:20:8「要謹守安息日為聖日。
出:20:9你有六天可以工作;
出:20:10第七天是分別歸我的安息日。這一天,無論是你、你的兒女、奴婢、牲畜,或僑居的外族人,都不可工作。
出:20:11我─上主在六天裏創造了天、地、海,和其中萬物,但在第七天休息。因此,我─上主賜福安息日,定為聖日。
出:20:12「要孝敬父母,好使你在我要賜給你的土地上享長壽。
出:20:13「不可殺人。
出:20:14「不可姦淫。
出:20:15「不可偷竊。
出:20:16「不可作假證陷害人。
出:20:17「不可貪圖別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愛別人的妻子、奴婢、牛驢,或其他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