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17:14立王的條例
申:17:14「你們佔領了上主─你們的上帝要賜給你們的土地,在那裏定居後,如果決定要像列國一樣有自己的王,
申:17:15就必須立上主所揀選的人。你們必須立自己的同胞作王,不可立異族人。
申:17:16王不可擁有大批戰馬;不可派人到埃及買馬,因為上主說過,他的子民不可再回埃及。
申:17:17王不可有許多后妃,免得被誘惑離棄上主;也不可為自己積存金銀,貪圖財富。
申:17:18王登基之後,利未祭司要抄寫一份上主的法律給他。
申:17:19王要把這卷書放在身邊,終生研讀,學習怎樣敬畏上主,切實遵行裏面所記載的一切法律誡命。
申:17:20這樣,他就不致驕傲,違背上主的命令。他將長久統治;他的子孫也將繼續統治以色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