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22:13 | 有關貞操的條例 |
申:22:13 | 「有人結了婚,後來不喜歡他的妻子, |
申:22:14 | 說話損害她的名譽,指控她在成婚之夜已經不是處女。 |
申:22:15 | 如果有這種糾紛,女子的父母要到城門口見長老們,提出物證,證明女兒確是處女。 |
申:22:16 | 女子的父親要對長老們說:『我把女兒嫁給這個人,現在他不喜歡她, |
申:22:17 | 誣指她婚前不貞。其實,我這裏有物證可以證明她是處女。你們看看這塊初夜用的床單吧。』 |
申:22:18 | 那城的長老們就必須懲罰這個丈夫, |
申:22:19 | 並罰他一百個銀圓,把錢交給女子的父親,因為他侮辱了以色列的處女。此後,這女子仍然是他的妻子;他終生不能離棄她。 |
申:22:20 | 「如果這人所指控的是事實,沒有物證可以證明她是處女, |
申:22:21 | 那城的長老們就必須帶她到娘家門口,由本城的男子用石頭打死她;因為她在以色列中做了可恥的事,在父家還沒有出嫁就跟別人有了關係。這樣,你們就除掉了你們中間的這種惡事。 |
申:22:22 | 「如果有人跟別人的妻子通姦,被人抓到,兩人都該處死,這樣,你們就除掉了以色列中的這種惡事。 |
申:22:23 | 「如果有人在城裏跟別人的未婚妻通姦, |
申:22:24 | 你們必須帶兩人到城外,用石頭打死。女的該死,因為她雖然在城裏,卻不出聲求援;男的該死,因為他姦污別人的妻子。這樣,你們就除掉了你們中間的這種惡事。 |
申:22:25 | 「如果有人在野外強姦了別人的未婚妻,只有那男子該處死。 |
申:22:26 | 你們不可傷害那女子;她並沒有該死的罪。這種案件跟人在野外被謀殺相同。 |
申:22:27 | 這個男子在野外強姦她,她呼救也沒有人會來救她。 |
申:22:28 | 「如果有人強姦了還沒訂婚的處女,被人抓到了, |
申:22:29 | 他必須付給女子的父親五十個銀圓作聘金,娶她作妻子,終生不能離棄她,因為他強姦了她。 |
申:22:30 | 「人不可跟他的繼母同房,侮辱自己的父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