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16:1 | 逾越節的條例 |
申:16:1 | 「你們必須在亞筆月守逾越節,對上主─你們的上帝表示尊敬,因為他曾經在這月的一個夜晚救你們出了埃及。 |
申:16:2 | 你們要到上主─你們上帝所選定的敬拜場所,在那裏宰殺牛羊,作為逾越節的祭牲獻給他。 |
申:16:3 | 逾越節的食物不可有發酵的。你們必須吃無酵餅七天,正像當年你們匆匆忙忙離開埃及,吃了無酵餅一樣。這種餅又叫苦難餅;你們要吃,好使你們終生記念出埃及、脫離苦難的那一天。 |
申:16:4 | 這七天,你們境內的每一家都不准有任何酵母;第一晚所宰牲畜的肉要在當晚吃完。 |
申:16:5 | 「你們要在上主─你們的上帝所選定的敬拜場所宰逾越節的祭牲,不可在他要賜給你們的其他土地上宰殺。宰殺要等太陽下山以後,就是出埃及的時間進行; |
申:16:6 | |
申:16:7 | 要在他所選定的敬拜場所煮祭肉,吃祭肉,第二天早晨就回家去。 |
申:16:8 | 你們要再吃無酵餅六天;第七天要聚集敬拜上主─你們的上帝,不可工作。」 |
申:16:9 | 收穫節的條例 |
申:16:9 | 「你們要從收割那一天起,算七個禮拜, |
申:16:10 | 然後守七七收穫節,對上主─你們的上帝表示尊敬。你們要照著他所賜的收成,帶著你們自願獻上的祭物來獻給他。 |
申:16:11 | 你們要跟你們的兒女、奴婢、住在你們城裏的利未人、外僑、孤兒,和寡婦等,在上主─你們的上帝所選定的敬拜場所一起慶祝。 |
申:16:12 | 你們必須切實遵守這些條例;不可忘記你們曾經在埃及作過奴隸。」 |
申:16:13 | 住棚節的條例 |
申:16:13 | 「你們儲藏五穀和新酒以後,要守住棚節七天。 |
申:16:14 | 你們跟你們的兒女、奴婢,和住在你們城裏的利未人、外僑、孤兒、寡婦,要一起慶祝。 |
申:16:15 | 你們要在上主─你們的上帝所選定的敬拜場所守住棚節七天,表示尊敬。大家要歡樂;因為上主使你們豐收,使你們所做的一切都順利。 |
申:16:16 | 「全國所有的男人要一年三次,就是逾越節、七七收穫節、住棚節,到上主所選定的場所敬拜他。每一個人要照上主─你們的上帝所賜的福份,盡自己的能力,帶禮物奉獻給他。」 |
申:16: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