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前:9:16 | 我沒有理由為著傳福音而誇口;我不過是奉命去傳的。我不傳福音就有禍了! |
林前:9:17 | 如果我傳福音是出於自願,我就可以獲得報酬;但是,上帝既然把這任務交給我,我就認為這是一種責任。 |
林前:9:18 | 那麼,我所得的報酬是甚麼呢?就是我有傳福音而不叫人花錢的榮幸,就是說不享受傳福音應得的權利。 |
林前:9:19 | 我是自由的人,不受任何人的奴役;但是我卻甘心作大眾的僕人,為要爭取更多的人。 |
林前:9:20 | 跟猶太人一起工作,我就像猶太人,為的要爭取猶太人。雖然我不處在摩西法律的控制下,我卻像生活在法律下的人,為要爭取法律下的人。 |
林前:9:21 | 同樣,跟法律外的人在一起的時候,我就像法律外的人,不受猶太法律的拘束,為要爭取法律外的人。然而,這不是說我不服從上帝的法律;其實我是受基督法律約束的。 |
林前:9:22 | 在信心軟弱的人當中,我就作軟弱的人,為要爭取他們。所以,在甚麼樣的人當中,我就作甚麼樣的人;無論用甚麼方法,我總要救一些人。 |
林前:9:23 | 我為了福音的緣故做這些事,目的是在跟別人分享福音的好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