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4:16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
羅:4:17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他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如經上所記:「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
羅:4:18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國的父,正如先前所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
羅:4:19他將近百歲的時候,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
羅:4:20並且仰望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
羅:4:21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做成。
羅:4:22所以,這就算為他的義。
羅:4:23「算為他義」的這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
羅:4:24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就是我們這信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人。
羅:4:25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或作:耶穌是為我們的過犯交付了,是為我們稱義復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