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10:1 | 律法是將來美事的影兒 |
來:10:1 | 律法既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總不能藉著每年常獻一樣的祭物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 |
來:10:2 | 若不然,獻祭的事豈不早已止住了嗎?因為禮拜的人,良心既被潔淨,就不再覺得有罪了。 |
來:10:3 | 但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來; |
來:10:4 | 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 |
來:10:5 | 所以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神啊,祭物和禮物是你不願意的;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 |
來:10:6 | 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喜歡的。 |
來:10:7 | 那時我說:神啊,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 |
來:10:8 | 以上說:「祭物和禮物,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願意的,也是你不喜歡的(這都是按著律法獻的)」; |
來:10:9 | 後又說:「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可見他是除去在先的,為要立定在後的。 |
來:10:10 | 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 |
來:10:11 | 凡祭司天天站著事奉神,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罪。 |
來:10:12 | 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 |
來:10:13 | 從此,等候他仇敵成了他的腳凳。 |
來:10:14 | 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 |
來:10:15 | 聖靈也對我們作見證;因為他既已說過: |
來:10:16 | 主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他們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寫在他們心上,又要放在他們的裡面。 |
來:10:17 | 以後就說:我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和他們的過犯。 |
來:10:18 | 這些罪過既已赦免,就不用再為罪獻祭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