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10:1律法是將來美事的影兒
來:10:1律法既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總不能藉著每年常獻一樣的祭物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
來:10:2若不然,獻祭的事豈不早已止住了嗎?因為禮拜的人,良心既被潔淨,就不再覺得有罪了。
來:10:3但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來;
來:10:4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
來:10:5所以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神啊,祭物和禮物是你不願意的;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
來:10:6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喜歡的。
來:10:7那時我說:神啊,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
來:10:8以上說:「祭物和禮物,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願意的,也是你不喜歡的(這都是按著律法獻的)」;
來:10:9後又說:「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可見他是除去在先的,為要立定在後的。
來:10:10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
來:10:11凡祭司天天站著事奉神,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罪。
來:10:12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
來:10:13從此,等候他仇敵成了他的腳凳。
來:10:14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
來:10:15聖靈也對我們作見證;因為他既已說過:
來:10:16主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他們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寫在他們心上,又要放在他們的裡面。
來:10:17以後就說:我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和他們的過犯。
來:10:18這些罪過既已赦免,就不用再為罪獻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