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4:1 | 被贖的人得兒子的名分 |
加:4:1 | 我說那承受產業的,雖然是全業的主人,但為孩童的時候卻與奴僕毫無分別, |
加:4:2 | 乃在師傅和管家的手下,直等他父親預定的時候來到。 |
加:4:3 | 我們為孩童的時候,受管於世俗小學之下,也是如此。 |
加:4:4 | 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 |
加:4:5 | 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 |
加:4:6 | 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原文作我們)的心,呼叫:「阿爸!父!」 |
加:4:7 | 可見,從此以後,你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既是兒子,就靠著神為後嗣。 |
加:4:8 | 但從前你們不認識神的時候,是給那些本來不是神的作奴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