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5:21 | 論發怒 |
太:5:21 | 「你們聽過,古人曾被禁戒:『不可殺人;殺人的應受裁判。』 |
太:5:22 | 但是我告訴你們,向弟兄動怒的,也應受裁判;罵弟兄為『廢物』的,得上法庭;罵弟兄為『蠢東西』的,逃不了地獄的火刑。 |
太:5:23 | 因此,你在祭壇前要獻供物給上帝的時候,要是想起有弟兄對你不滿, |
太:5:24 | 你就該把供物留在祭壇前,立刻去跟他和解,然後再回來把供物獻給上帝。 |
太:5:25 | 「假如有人要控告你,把你拉上法庭,你該趁著還沒有到法庭之前跟他和解。不然,等到進了法庭,他就要把你交給法官,法官把你交給法警,關進監獄。 |
太:5:26 | 我告訴你,你得坐牢,等到你繳清罰款的最後一文錢。」 |
太:5:27 | 論姦淫 |
太:5:27 | 「你們聽過古時候有這樣的教訓說:『不可姦淫。』 |
太:5:28 | 但是我告訴你們,看見婦女而生邪念的,已在心裏姦污她了。 |
太:5:29 | 假如你的右眼使你犯罪,把它挖出來,扔掉!損失身體的一部分比整個身體陷入地獄要好得多。 |
太:5:30 | 假如你的右手使你犯罪,把它砍下來,扔掉!損失肢體之一比整個身體下地獄要好得多。」 |
太:5:31 | 論休妻 |
太:5:31 | 「又有這樣的教訓說:『凡要休棄妻子的,必須寫休書給她。』 |
太:5:32 | 但是我告訴你們,除非妻子不貞,丈夫不能休棄她。因為,要是妻子再嫁,他等於使妻子犯了姦淫;而娶她的男人也算犯了姦淫。」 |
太:5:33 | 論發誓 |
太:5:33 | 「你們又聽過古人的教訓說:『不可違背誓言;在主面前所發的誓必須履行。』 |
太:5:34 | 但是我告訴你們,你們根本不可以發誓。不可指天發誓,因為天是上帝的寶座; |
太:5:35 | 不可指地發誓,因為地是上帝的腳凳;也不可指著耶路撒冷發誓,因為它是大君王的城; |
太:5:36 | 甚至不可指著自己的頭發誓,因為你無法使自己的一根頭髮變黑或變白。 |
太:5:37 | 你們說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再多說便是出於那邪惡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