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4:13 | 上帝的應許因信實現 |
羅:4:13 | 上帝應許亞伯拉罕和他的子孫,說他將承受這世界。這應許不是因為亞伯拉罕遵守法律,而是由於他因信而被稱為義人。 |
羅:4:14 | 如果上帝的應許是給遵守摩西法律的人,人的信就是空的,而上帝的應許也是無效的。 |
羅:4:15 | 上帝的義憤是從法律而來的;沒有法律,就沒有違犯法律的事。 |
羅:4:16 | 因此,應許是以信為根據的;這是要保證上帝的應許白白地賜給亞伯拉罕所有的子孫,不僅是遵守法律的,也包括那些像亞伯拉罕一樣信上帝的人。因為亞伯拉罕是我們大家屬靈之父。 |
羅:4:17 | 正如聖經所說:「我立了你作許多民族之父。」在上帝面前,這應許是有效的;亞伯拉罕所信的就是那位使死人復活、從無有創造萬有的上帝。 |
羅:4:18 | 在沒有盼望的時候,亞伯拉罕仍然盼望,仍然信,因此成為「許多民族之父」。正如聖經所說:「你必定會有許多子孫。」 |
羅:4:19 | 當時亞伯拉罕快要一百歲了。他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而莎拉生育的機能也已經喪失,可是,他並不因此削弱了信心。 |
羅:4:20 | 他沒有失去信心,也沒有懷疑上帝的應許;他的信心反而更堅固,把榮耀歸給上帝。 |
羅:4:21 | 他堅決信上帝一定成就他所應許的。 |
羅:4:22 | 這就是為甚麼亞伯拉罕因信而「被上帝認為義人」。 |
羅:4:23 | 可是「他被認為義人」這句話並不單是為他說的, |
羅:4:24 | 也是為我們說的。因為我們信那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裏復活的上帝,因而被認為是義人。 |
羅:4:25 | 主耶穌被交在人手裏,為我們的罪死;上帝使他復活,使我們得以跟上帝有合宜的關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