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36:1 | 承業女子的結婚條例 |
民:36:1 | 約瑟的兒子瑪拿西的孫,也就是瑪吉的兒子基列宗族的家長們,去見摩西和其他領袖, |
民:36:2 | 說:「上主曾命令你們用抽籤的方法把土地分給以色列人,也命令你們把我們親屬西羅非哈的產業分給他的女兒們。 |
民:36:3 | 可是,如果她們嫁給別支族的人,她們的產業就要屬於那支族的了。這樣,我們抽籤所得到的土地就會減少。 |
民:36:4 | 到了禧年,所有賣出去的產業都要歸還原有的主人;西羅非哈女兒的產業就永遠屬於她們丈夫的那支族,而我們的支族反而永遠失去了那份產業。」 |
民:36:5 | 於是摩西把上主的命令轉告以色列人。他說:「瑪拿西支族的人所說的話是對的。 |
民:36:6 | 所以上主吩咐,說西羅非哈的女兒們可自由選擇配偶,但只能在本支族內選擇。 |
民:36:7 | 每一個以色列人的產業必須留在本支族內。 |
民:36:8 | 以色列各支族中,任何繼承產業的女子,必須嫁給同支族的人。這樣,以色列人就會繼承祖宗所傳下來的產業, |
民:36:9 | 產業就不至於從一支族轉移到另一支族去;每支族應該保留本族的產業。」 |
民:36:10 | 於是,西羅非哈的女兒瑪拉、得撒、曷拉、密迦、挪阿遵照上主命令摩西的話,嫁給她們的堂兄弟。 |
民:36:11 | |
民:36:12 | 她們都在約瑟的兒子瑪拿西支族內找到配偶。她們的產業也就保留在她們父親的支族內。 |
民:36:13 | 以上是上主在耶利哥對岸約旦河邊的摩押平原、藉著摩西傳給以色列人的規例和條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