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18:21不饒恕人的惡僕的比喻
太:18:21那時候,彼得來問耶穌:「主啊,我的弟兄得罪我,我該饒恕他幾次呢?七次夠嗎?」
太:18:22耶穌說:「不是七次,而是七十個七次。
太:18:23因為天國好比以下的故事:有一個君王要跟他的臣僕結帳。
太:18:24他開始算帳的時候,有人把一個欠了他好幾萬塊金幣的臣僕帶到他面前來。
太:18:25因為這個人沒有錢還債,王就下令把他賣了作奴隸,連同他的妻子、兒女,和一切所有的也得賣掉,好償還債務。
太:18:26那僕人在王面前跪下來,哀求說:『請寬容我吧!我一定會把一切債務都還清的。』
太:18:27王動了慈心,免了他的債,並且把他釋放了。
太:18:28「那個僕人出來後,遇見一個一起當差的同伴。這個同伴欠他幾塊錢,他就抓住他,掐住他的喉嚨,說:『把欠我的錢還給我!』
太:18:29他的同伴跪下來,哀求他說:『請寬容我吧,我一定會還清的!』
太:18:30但是他不肯,反而把他下在監獄裏,等他還清欠款。
太:18:31其他的同伴看見這事的經過都很悲憤;他們去見王,把這事的始末向他報告。
太:18:32於是王叫那個僕人來,對他說:『你這個惡奴,只因你向我要求,我免了你所有的債,
太:18:33你不該寬容你的同伴,像我寬容你一樣嗎?』
太:18:34王十分忿怒,把他關進監獄裏受刑,等他還清全部的債。」
太:18:35耶穌說:「如果你們各人不肯從心裏饒恕弟兄,我的天父也要這樣對待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