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3:1法律或信心
加:3:1無知的加拉太人哪,誰又迷惑了你們呢?耶穌基督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的事,你們眼前不是有一幅清楚的圖畫嗎?
加:3:2你們只要告訴我一件事:你們受了上帝的靈是靠遵行法律,還是藉著聽信福音呢?
加:3:3你們怎麼會那樣無知呢?你們是從接受上帝的靈開始的,現在竟要靠自己的能力去完成嗎?
加:3:4你們以往一切的經驗是徒然的嗎?絕對不是!
加:3:5上帝賜給你們聖靈,又在你們當中行各樣神蹟,是因為你們遵行法律,還是因為你們聽信福音呢?
加:3:6正如聖經提到亞伯拉罕的時候說:「他信上帝,因他的信,上帝認他為義人。」
加:3:7所以,你們知道,有了信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真子孫。
加:3:8聖經預先看到,上帝要使外邦人因信而跟他有合宜的關係,所以早已把這福音傳給亞伯拉罕,說:「萬民都要藉著你蒙上帝賜福!」
加:3:9亞伯拉罕信了,因而蒙福;這樣,一切信了的人也要跟他一同蒙福。
加:3:10以遵守法律為憑藉的人都是活在詛咒之下。因為聖經上說:「凡不事事遵守法律書上一切規條的人都要受上帝詛咒。」
加:3:11可見沒有人能靠遵守法律而得以跟上帝有合宜的關係;因為聖經上說:「因信而得以跟上帝有合宜關係的人將得生命。」
加:3:12但是,法律並不是以信為憑藉的,而是像聖經所說:「那遵守法律的人將因法律而存活。」
加:3:13基督已經為我們承擔詛咒,藉此救贖我們脫離了法律的詛咒;因為聖經上說:「凡被掛在木頭上的人都受上帝詛咒。」
加:3:14基督這樣做的目的是要使外邦人藉著基督耶穌獲得上帝應許給亞伯拉罕的福澤;這樣,我們能藉著信而領受上帝所應許的聖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