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前:4:12忍受苦難
彼前:4:12親愛的朋友們,你們遇到火一樣的考驗,不要驚怪,好像所遇到的是很不平常似的。
彼前:4:13你們應該以分擔基督的苦難為一件樂事,好在他榮耀顯現的時候得到充分的喜樂。
彼前:4:14你們若因跟從基督而受凌辱,就有福了;這表示榮耀的聖靈,就是上帝的靈,在你們身上。
彼前:4:15但是,你們當中有人受苦,不可是因凶殺,作賊,犯刑案,或好管閒事而受的。
彼前:4:16如果受苦是由於作基督徒,不要引以為恥,卻要因披戴著基督的名號而榮耀上帝。
彼前:4:17審判的時候到了,上帝家的兒女要先受審判。如果審判要從我們開始,那麼,不信上帝福音的人會有甚麼結局呢?
彼前:4:18正如聖經所說的:義人得救已不容易,不虔的罪人又怎樣呢?
彼前:4:19所以,那由於上帝的旨意而受苦難的人,應該不斷地以好行為來表示完全信賴那始終信實的創造主。